更新時間:2023-07-08 14:01:24點擊:
華潤外灘九里(來源:法拍平臺)
2009年,外灘核心區(qū)域的豪宅項目華潤外灘九里開盤,一位來自浙江省溫州市的業(yè)主在此置業(yè),以1376萬元的總價買下了一套建筑面積185.62平方米、4臥2廳3衛(wèi)帶保姆房的住宅。
6年后,來自浙江省樂清市的陳某也想來上海置業(yè),他找到自己的這位同鄉(xiāng),以低于市場價50余萬元,即1350萬元的價格買下了這套住宅。為了拿下這套房子,他甚至支付了1069.11萬元滌除設定在房源下的抵押權,可數(shù)年后,這套房子仍因賣家的債務糾紛而上架法拍,在網(wǎng)絡平臺遭人哄搶。
7月7日早間,這套位于黃浦區(qū)毛家園路88弄8號的2502室(下稱“8號2502室”)在經過168輪競拍后,被人以3028萬元的價格拍下,較2470萬元的起拍價溢價約22.6%,但仍低于評估價3528萬元,折合單價約16.31萬元。
贏家“Z5137”從7月6日就開始蹲守,并在當日晚間19時22分首次出手,彼時已有四位競買人先后出價,其隨即跟上報出了2482萬元的價格。當晚的戰(zhàn)況其實不算激烈,合共10輪報價后,各方偃旗息鼓。
第二日早上6點多,競買人“B9722”繼續(xù)舉牌,將價格抬升至2500萬,爭奪戰(zhàn)再次點燃,“Z5137”、“B9722”、“R9251”等數(shù)位主力競買人爭相下場,你追我趕,導致原本應在10點結束的法拍延時140次,直至10點56分才正式結束。
高性價比是促使買家哄搶的主要原因,盡管建成已有十余年,但華潤外灘九里在上海豪宅市場依然是排的上號的存在,頗受購房者青睞。2020年至今,阿里法拍平臺先后上架了6套該小區(qū)房源,其中有5套競拍均超百輪,最激烈的一次有8人報名,出價高達884次。
某中介平臺數(shù)據(jù)顯示,自2012年至今,華潤外灘九里共成交了47套二手房源,其中有3套在今年簽約。最近的一次發(fā)生在4月,一套188.19平方米的住宅在掛牌192天后,以3990萬元的價格賣出,折合單價約21.2萬元;2月成交的那套住宅單價約20.5萬元,在掛牌7天后便尋到了買家,成交總價2230萬元。
目前,該小區(qū)有在售房源19套,其中一套面積與8號2502室相同、包含子母車位(價值150萬元左右)的房源掛牌價為3800萬元,單價在20.47萬元左右,若去除車位,則單價約19.66萬元,與8號2502室的成交單價相差超3萬元。
性價比之外,8號2502室目前的資質也較為干凈,所涉糾紛已經厘清。
從公開信息來看,標的房源此番是由上海市徐匯區(qū)人民法院(下稱“徐匯法院”)裁定執(zhí)行。2015年,因涉及民間借貸糾紛,徐匯法院向原業(yè)主等人出具民事調解書,要求其在6月25日前返還孫某借款加利息合共486.74萬元,但由于原業(yè)主未能履行相關義務,孫某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,徐匯法院在當年7月對標的房源依法進行輪候查封。
而這時,標的房源已經被原業(yè)主以135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陳某,雙方在2015年1月7日簽訂買賣合同,原業(yè)主在大約一個月后騰出房屋并通知陳某進行交接驗收,此后陳某帶著一家人入住。根據(jù)約定,買賣雙方將在2017年完成過戶手續(xù)。
這期間,標的房源同時還被浦東法院及黃浦法院查封著。2016年,由于建設銀行上海第二支行以標的房源抵押權人為由發(fā)出執(zhí)行申請,黃浦法院獲得了標的房源的處置權。同年,陳某向黃浦法院匯入資金1069.11萬元,以滌除房屋下的抵押權。
但這并不是結束,此后關于該房源的執(zhí)行程序一直未斷,陳某數(shù)次提出執(zhí)行異議,其對涉案房屋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(zhí)行無過錯不動產買受人的物權期待權成了爭議焦點。
按陳某所言,當初之所以約定2017年過戶是因為資金問題,其并不清楚標的房源在2015年7月3日被徐匯法院查封時自己是否具有購房資格;而原業(yè)主則表示,陳某在簽合同時沒有購房資格,需要等到居住證滿2年后才能過戶,雙方買賣合同上特別告知(二)有關于限售的相關規(guī)定告知,且簽訂合同時陳某沒有居住證,證件是在合同簽訂后辦理的。
“打架”的證詞也意味著,陳某的購房流程可能不合規(guī),徐匯法院查封時標的房源依然屬于原業(yè)主。
根據(jù)2013年11月出臺的限購規(guī)定,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上海市購買住房繳納稅收或社保年限從“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”調整為“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”;后2016年3月出臺的規(guī)定顯示,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年限,將自購房之日起計算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,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(xù)繳納滿5年及以上。
基于此,一份發(fā)布于2020年6月的判決書指出,陳某是非滬籍居民家庭,其提供的繳納社保證據(jù)材料等在案證據(jù),不足以證明自己在簽訂標的房源買賣合同時,符合當時的購房政策條件,因購房政策限制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也屬于自身原因,“案外人陳某對涉案房屋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(zhí)行無過錯不動產買受人的物權期待權”。
直至法院判決厘清標的房源的所有權,這套被查封8年的豪宅才正式進入法拍流程,覓得新主人……
記者 吳典
編輯 左宇